學姊 發表於 2004-11-18 21:27:05
體育班的同學當時又不知道你們是看小狗可憐才抱走他的,狗那麼可愛,他當然會以為是有人想養所以抱走啊!<br>如果知道你們其實也想幫忙照顧狗狗,體育班的同學當然也會很樂意啊!既然事情都說開就好了吧....有必要傷了同學間的和氣呢?畢竟你們是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帶走狗狗沒錯啊(雖然是出自善意) 所以各退一步好嗎<br>這種善事沒啥好吵的吧!學姊 發表於 2004-11-18 21:30:33
對了 回前面某位同學的問題<br>小花已經被我們今年這屆畢業的同學<br>好像是318的同學帶回家養了<br>因為那時候學校不准有太多流浪狗在校走動<br>而且小花還蠻會追校外人士的!所以他不在桃中囉示申豕者 發表於 2004-11-18 21:33:38
樓上的,我覺得你說法不對喔。<br> <br> 如果當初他們不知道14班的同學是看到小狗可憐才抱走的,他們就應該查證啊!怎麼可以用"占為己有"這種詞彙來誨謗一個你所謂做善事的人呢?<br> <br> 又,他們應該知道是哪班拿走的吧,如樓上說的,這種事在班版說就好了,何必在討論版公開呢??<br> <br> 你說不要傷和氣,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是誰先在這邊po文傷和氣的呢?<br> <br> 更何況我看不出哪裡有說開的傾向。地理負責同 發表於 2004-11-18 22:46:05
胖子好嗆..............<br>這件事已經可以告個段落了吧..........<br>以和為貴阿!!!!!!!!!愛狗人 發表於 2004-11-18 22:49:01
314的班版已經有體育班的人表示歉意了<br>這件事應該可以到此為止吧<br>重要的是狗狗的處理<br>也傅擉|班一開始口氣真的直了點<br>但是我想314的同學應該不會一直care、繼續在這跟狗狗其實沒啥關係的事情上著墨吧!<br>說不傷和氣也是為了大家好阿~<br>這種事沒什麼好吵的˙˙<br>(別說只是為了爭一口氣˙˙沒意義吧= =)愛心龜。。 發表於 2004-11-19 19:37:59
總而言之。。。<br>狗狗滴事情也告一段落ㄌ。。。<br>牠開完刀。。也找到好滴歸宿了。。。<br>總隻我也在這和所有不滿滴同學說聲抱歉。。。<br>就這樣子先吧。。。<br>p。s你們現在叫滴糖糖偶爾也帶來給我們瞧瞧吧。。。倢利鼠 發表於 2004-11-21 01:11:53
<font color=#C0C0C0>刪除>> 貓貓小弟 : 本非官方公園嚴厲禁止老漢推車</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