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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高ㄉ無恥之徒~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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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05-5-22 21:44:47 |只看該作者
這篇..該停了吧?

不管事實如何發生
當事人 與 被害人 如果沒有把事情完完整整的說明清楚
我想 其他人 也沒有什麼資格為誰出聲




題外話:
想想看 你為他出氣 別人 不會一樣的 對你 出氣回來
做任何 先想想利弊得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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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05-5-22 21:58:01 |只看該作者
我並不覺得這篇該停
而應該繼續...

原因就是你說的
當事人都沒有把事情完完整整的說出來
忽然停止只會讓大家繼續猜測 繼續模糊
仔細想想...停下來不管對於摳男或者被害人真的會比較好?

而且那些支持摳男的人
明明就說有出入
卻又不說哪裡有出入
搞成這樣就是指會讓人聯想成諺老大所說的(請自行觀看)

另外...
諺老大...說的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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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05-5-22 23:31:29 |只看該作者
一直討論下去
只會讓被牽扯在其中的人受到更多的傷害吧
不管是所謂的加害者受害者及爲正義而挺身而出的同學都一樣
事實是怎樣沒有人知道
何況一直拿不出具體的證據也是事實
一直討論就會釐清事實嗎?
我反而看見很多人是以看好戲的心態在面對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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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05-5-22 23:54:26 |只看該作者
事實...跟發文的差不多阿...
不然太細節的東西講出來也跟你們沒關係吧...

前面有人回應說強姦犯跟人證什麼的....
說實在那些堅持說有人證的都想的太簡單了...
法律事講求實證 不是人證...物證才有效力
如果人證用講的就有用的話...
..那監獄裡會多一堆無辜的人...
用想就知道...
今天我隨便放話說我看到xxx作啥壞事....
我出來作證....他就被關了....你想有這種可能嗎....?
而那個強姦的例子...蒐證的時候也是用..
精液...被害人指甲裡有沒有犯罪者的上皮細胞...驗DNA...
還有陰道撕裂傷等等....再加上人證...才能抓壞人...
人證其實有沒有都可以...物證夠就可以了...
所以請大家吸取這次的經驗...不要太衝動就忘了理性...
而忽略了現實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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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05-5-23 00:25:30 |只看該作者
TO44
>不管是所謂的加害者受害者及爲正義而挺身而出的同學都一樣
>事實是怎樣沒有人知道

所以才要繼續討論
我所謂的討論就是希望當事人把話說請楚!!!
不說清楚而造成其他人的猜測
就像你說的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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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05-5-23 00:34:56 |只看該作者
我同意44樓說的....

這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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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05-5-23 01:04:12 |只看該作者
打錯...
上面那些話是to43的Orz...
to44的就跟曉風學長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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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05-5-23 01:57:51 |只看該作者
關於這件事...為何要告一段落?就由我來說個大概吧...
是因為雙方家長都因為這件事而來到學校
而我方沒有證據可以說他偷拍
所以摳方的家長說會告上法院
自然而然,我們理虧...畢竟沒有證據
但他們有提出要求說:如果不繼續傳這件事下去就不在追究了...
因此,打人的當事人才會想讓這件謠言停止!
以免再度害到其他無辜的人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在傳下去了...
以免害到那幾個當事者=.=只會更加的麻煩...
以上所說都是千真萬確,如果有任何錯誤的地方,會請當事人即時說明改正,所以希望現在開始,別再有任何有關於摳男的文章出現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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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05-5-23 18:14:40 |只看該作者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一年及..Orz...

我覺得 這件事情 就交給當事人跟被害人來處理吧
畢竟 我們旁人說在多 處理的 還是他們
我們的意見只能左右他們的選擇
而不是決定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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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005-5-23 21:10:11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幹ㄍ一ㄠˇ區不太該把名字都PO出來吧....就算是什麼滔天大罪....把名字PO出來好像也太過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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