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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所言的確是非常正當的理由跟解釋 或許我認為服務才是至上,拿錢是萬萬不得的行為 而你們認為這是合情合理,那我也無權干涉
金錢的事那位學姊有解釋說因為所剩餘的隊費足以負 但是您好像沒認清楚我真正的用意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錢? 經過我上面的分析我個人覺得這個數字實在讓人無法相信(至少我不信) 而且我上面已經是保守再保守的估計了 說不定還有其他支出,誰知道? 請不要再拿前面的解釋來答覆,我要的是我抓出的疑點的解釋
假設我現在在告糾察隊好了 而糾察隊駁斥了我的控告 於是我請出證人說出相關事實 被告表示證人在說假話,放狗屁 並且提出正當的解釋 但是又被我抓出了紕漏 那被告是不是該對我進一步的問題作解釋?
您說總務長不會買單,這個我認同 飲料錢都是中隊長出,這個我就要質疑了 那為什麼我問的人都不知道那是中隊長出? 依照常情都會問說為什麼不用付錢吧? 難道每位中隊長都是超級大聖人行仁不為人知? 那如果糾察隊是超級大聖人為何又要拿那筆退休金? 這不是很矛盾的行為嗎?
不要總是叫我自己去當當看 這就好像拿不出理由所以來塞我的嘴 前面有人提到,大家要找出真相 我知道了這麼多對於糾察隊不利的事 而我所知道的卻也都是你們糾察出來的人所說的 但是我覺得當過糾察的人說的話可靠性是足夠的 如果是路邊的不三不四說的流言蜚語我採信那真的是我不對 我不懂,同一個糾察隊出來的 講的話卻不同,叫我信誰?
一直有人說我毀謗等等的 那就想辦法說服我 我認了,自然會開口澄清我所言的真假性 並且公開的為這次事件表達至高無上的歉意 公民老師教你們說這是毀謗 那公民老師也有教你們辯論的方法吧? 那就是......說服我! 若你認為我是不通情理的人,那我也無可奈何 至少我認為我到現在並未直接駁斥說你們的解釋是假的 而是再度提出新的論點來反駁
最後,我要向無辜的高一新生們表達歉意 抱歉無端讓你們捲入,實在非常抱歉! 而現任的幹部或學長姐們 或許你們認為我汙損你們的名譽,但是我認為並不全然 不過我還是對你們受傷這件事表達歉意 畢竟禮尚往來,我是來求證據,不是來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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