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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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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5-2-12 11:26:53 |只看該作者
再補一篇

大家譴責對象應該是

使用野生皮草 或是稀有動物的不肖商人

而不是一味的譴責製造商和買賣皮草的人

有人這輩子就靠製造皮衣維生

你立法禁止製造皮衣 那請問他要如何過活?

難道政府要補償他20年的薪水嗎?

還是反皮草的人要補償他?

並不是說那是少數人的問題 不關我們的事

想想那個人是你父親 那要怎麼辦?

一個40~50歲的人 做了大半輩子皮衣

突然說不能做了 你要他怎麼過活?

所以保護的對象是野生動物 而不是養殖動物

因此要立法禁止使用野生皮草而不是全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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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5-2-12 12:32:10 |只看該作者
好可憐@@...
看到他們這樣被摔...
動都動不了
在地上顫抖...掙扎><
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ㄌ
好想把我媽ㄉ皮草背心燒掉= =
(不過有些好像人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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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05-2-12 23:55:53 |只看該作者
那你很贊成墮胎嗎 ?
你贊成中國大陸吃嬰肉 ?
虐待兒童等等 ?
反正孩子都是爸爸媽媽養的
要怎麼處置別人管不著 ?
你覺得生命全部都是人類給他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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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5-2-13 01:16:40 |只看該作者
樓上的樓上的樓上...

我覺得你的論點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你或閉O認為每個人都需要過活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動物的心聲?
他們也想好好的活著呀!!!!
看看影片的殘忍...
商人把一個活生生的浣熊重摔在地
而浣熊尚未斷氣仍然在掙扎時
商人又拿斧頭...毫不猶豫地把浣熊四肢剁掉
這樣的畫面...豈是一個為了過活
就能拿來為這樣的殘暴做藉口?
這樣...是把對【生命的尊重】放在哪裡了?
至於吃肉...
我想~或陳u的是食物鏈...的確蠻無法避免的...@@
畢竟成長中~對動物蛋白質攝取頗重要!!
但是~你可以選擇不穿皮草啊!!!
基本上...我蠻排斥流行這種東西...
我懶的解釋...去問丁老師也行...
這點我跟他的論調是一樣的^^
(而且可以延伸很多東西唷^^)
買不買皮草~
我想這不是什麼酸葡萄心理吧...
是一種深層思考後的選擇...
(『我可以反對你的觀點~但是我尊重你說話的權利』
嗯...我是反對你的觀點了~不過我想我會尊重你的發言
而諒你容釦琲瘋[點:)你給我的感覺很膚淺!

所以結論...我還是反皮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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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5-2-13 02:00:26 |只看該作者
To 20樓的 X....

你說的商業原理我不否認很多人養的話供給大於需求價格真的會降低....但是你把這個東西遷扯跟愛慕虛榮來講恐怕會有問題!!!
因為價格就算降再低最後會面臨流動陷阱的問題....也就是降到一定程度就不會再下降了!!!....
換言之擁有皮草的人相對來說還依然可能是少數的!!!
另外虛榮不一定非得擁有價格高的物品才成立....這中間沒有必然性!!
只要是自我所擁有的東西被拿來用作炫燿的行為那就算是虛榮了!!!而這中間不一定要該事物具有金錢性的價值!!

另外所謂生活必需品真的要說定義不同....恐怕嚴格來說這只是慾望的問題!!!人類的慾望造成多少次的人類社會危機這就證明了....人類的慾望不見得是好事情!!!尤其當這個慾望朝向錯誤的方向去發展的時候....
另外酗k士的確犯錯!!!因為他根本不懂佛法....如果這種人以後會成為一個講道者那他根本上就是異端!!!!
恐怕他只是沒看到楊被宰殺的過程所以他敢吃羊排..說穿了他只是眼不見為淨而已換句話說他的佛法只是建立在他有沒有看到那個殘忍的過程而已!!!


To 21樓的X....

你所說的依賴皮草過活的生活條件我承認這是一個事實!!
但是他中間沒有必然性沒有人說只有皮草可以讓他繼續過活....所以我認為這個基本假設就已經錯誤了!!!
另外縱或多束人對於自我父親如果從事皮草行業而遭受到剝奪這種所謂的生存權利的時候....我依然反對!!!縱使我可能因為我老爸不能繼續養我而餓死可是我依然反對他!!!判斷事情並不能夠利用情感的因素來決定對與錯....
對與錯是基於理性的思考而產生近乎超然的答案....但是他中就不會是訴諸個人情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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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5-2-13 07:22:45 |只看該作者
商業?可以阿
只是取的過程可以人道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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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05-2-13 11:21:16 |只看該作者
先回22樓

目前法律保障人類和稀有的野生動物

如果他殺了嬰兒

嬰兒又是法定人類的話

他犯了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1 條 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找檢察官告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就不知道了

如果認為所有動物都應該受到保障

可以拜託立法委員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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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5-2-13 12:00:46 |只看該作者
我們因為無知所以安逸
很多黑暗面只是因為我們看不到 並不代表不存在
這件事就像是糖尿病一樣
我們或野i以包紮表面的傷口
但是傷口仍會繼續潰爛
因為源頭還在
或野u要人類存在的一天 問題就永遠不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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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5-2-13 13:13:42 |只看該作者
回23樓

所謂流行是一種集體心理作用

是一種一窩蜂 跟著盲從的行為

如果經過媒體大幅報導後才對反皮草產生重視

那就是盲從

清楚問題的根本是為何要反皮草

不少人的答案是 因為很殘忍

但是都忽略了 每天吃肉相當於每天殺生

也很殘忍(難不成屠宰場幫每隻雞鴨牛羊安樂死?)

這就像是朝九晚五或是眼不見為淨的情況

或是之前舉過酗p姐的例子一樣

到最後變成因為反對而反對

23樓的小姐

你認為我很膚淺

若你穿NIKE或是拿LV之類的名牌

或是曾經大排長龍去買低實用價值的東西

答案若是是

那我看不出來我哪裡膚淺

若是否

對不起 在你眼中我永遠是膚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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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05-2-13 13:23:18 |只看該作者
回24樓

I.
日制時期 每天吃雞肉被認為是很奢侈的事情

因此可能產生虛榮情結

現在 科技進步 大規模養雞場出現

很少人會羨慕吃雞肉的人

或是對於吃雞肉的人產生虛榮情結

因此若出現大規模的皮草養殖場

相信虛榮情節會降低很多

但完全根除是不可能

就像還是有人吃不起雞肉一樣

II.
那是戰術的運用 == ==!!

辯論講求能立能破

我所使用的方法是先說之以理來立論

在以動之以情來破

這種方法雖然不高明

但是還滿好用的 @@!!

整篇說理或是通篇動情會很浮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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