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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
發表於 2008-9-24 01:16:32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有鑒於糾察隊認為我個人言論不具公正性
因此採納糾察隊之建言交由大家來評論
(若想了解詳情請至幹譙板)
  
1.糾察隊隊費大部分來自於教官室的三個工讀生名額
   (每月每人2000,意思是每月糾察隊收入6000)
   學校設立工讀生一方面減輕工作一方面資助清寒學生
   教官表示因學校方面除了社費外並無額外支出給糾察隊
   因此才將工讀生名額由糾察隊承領
   教官這種行為合理或不合理?
2.糾察隊認為退休幹部領退休金是沒錯的
   社費是屬於每個社員的這個概念應該沒有問題
那糾察隊幹部的行為對或不對?
3.糾察隊的各種開銷(如:迎新烤肉,期末聚餐....烤肉不用付錢,牛排約有150~200資助金)
   但是正如第一點所提,他們的錢幾乎來自於工讀費
況且他們說換裝備等等需要龐大開銷,卻仍然照領退休金,照樣做非必要性開銷
   那他們是否真的需要如此龐大資金?

以上三個問題是本人與糾察隊無法取得共識之處  
本人認為以上應符合糾察隊之"不帶私人情緒"需求
請各位發言時無談論以外問題,以免混淆視聽
感謝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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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08-10-13 00:01:41 |只看該作者
風魔亂舞
講話有點衝喔~這樣衝動的言行可是不被大部分人看好的
這少我進桃高到現在非官方的環境就是這樣>>>>像桃中過路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剛開始講話感覺沒經大腦........現在看起來好多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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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12 23:51:20 |只看該作者
to:風魔亂舞
我首先還是要再度重申證據的問題
這個我不知已經解釋幾次了
請您將前面的回應重新閱讀一次
我認為沒有再翻出陳腔濫調的必要
  
我只能說,糾察應秉持的是服務的態度及榮譽的精神
而不是追求功名利祿的管道,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
以辛勞為理由享樂,這種行為會讓人無法相信當初加入的目的是來服務
而我想桃高仍有許多願意為全校同學犧牲奉獻的人
與其還要花大錢請糾察隊,倒不如找義工不是更好?
  
我想特偵組的大人們已經忙的焦頭爛額
何必用這種小事勞師動眾?
至於您認為陳前總統為了個人利益擋子彈的行為可取
這是您的個人自由我也無權干涉及過問
  
有許多人提到角度的問題
那我希望您可以以我的角度去想
找教官或直接找糾察的可行性及公平性能有多少?
  
我不覺得這件事跟棒球可以有多大的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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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2008-10-12 20:11:27 |只看該作者
回62樓的 這跟老了以後的退休金有甚麼關西阿

那是工作後的退休金  跟二幹糾察願意繼續服務學校拿的錢怎麼能相比

既然是自願服務的就不能拿所謂的退休金阿

你有看過哪個慈善或自願服務機構有拿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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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2008-10-12 11:25:09 |只看該作者
這篇怎麼又被拿起來討論阿= =

說法那麼多= =
看到都物煞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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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11 23:59:05 |只看該作者
※在 桃中過路人 的文章中寫到:
>其實糾察社單純就只有二幹
>糾察隊才是代表全體的
>這我想是沒有爭議的事實
>  
>一直爭執這些金錢有意義嗎?
>這跟意義是沒有關係的
>而是正當性的問題
>光是那站在路中央的勇氣、怎樣都值得
>此話言重矣......
>而且又是我前面說的用辛苦掩蓋一切的說法
>如果陳前總統執政8年政績卓越
>可是他貪污,那你覺得他擋子彈的勇氣怎樣都值得嗎?
>司法只知道你做壞事,不會讓你功過相銷的


言下之意是你以後老了 退休了、退休金可以不用拿了吧
反正對你來說辛苦不足以掩蓋一切、所以不給也很正當吧?
更何況你對該事件並無切確的證據
如果那個人肯擋子彈、何來不值得之有?
對他來說當然值得阿   死無對証ㄝ
有什麼比這更好的?

司法司法....去叫特偵組來學校查阿
查的到你就是英雄、查不到你就是毀謗
反正在這要大家評理也評不出什麼屁
亦或是你所謂的正義就是在這小小的版大放厥詞
而不是依照正常管道去處裡?

棒球裡面有個不成文規定:球場的事、球場解決

司法?正義?
You are not prep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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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08-10-11 23:22:49 |只看該作者
其實糾察社單純就只有二幹
糾察隊才是代表全體的
這我想是沒有爭議的事實
  
一直爭執這些金錢有意義嗎?
這跟意義是沒有關係的
而是正當性的問題
光是那站在路中央的勇氣、怎樣都值得
此話言重矣......
而且又是我前面說的用辛苦掩蓋一切的說法
如果陳前總統執政8年政績卓越
可是他貪污,那你覺得他擋子彈的勇氣怎樣都值得嗎?
司法只知道你做壞事,不會讓你功過相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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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2008-10-11 19:33:48 |只看該作者
看到那些站崗的同學
你會說那些叫"糾察社"、還是"糾察隊"呢?

還是跟那些有投入體育的企業一樣

台灣啤酒or台啤籃球隊?
中信金or中信鯨棒球隊?


撇開不談好了
一直爭執這些金錢有意義嗎?
那幹麻不把這些精力去用來念書或是去調查那個坐輪椅的某女士還比較好

光是那站在路中央的勇氣、怎樣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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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11 17:23:19 |只看該作者
其實關於樓上提出的這點我也抱持著疑問
那麼糾察現在到底算不算社團呢?
如果算的話,那工讀生的資格難免會惹人非議

況且我覺得當面談雖然可以避免很多語病,但私底下還是會有點不信任
當然這又是題外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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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11 15:13:02 |只看該作者
這場看似平息的火最近又好像要燒起來了=..=
不過好像都沒人對問題提出想法
感覺大多數單純在針對板主罷了

我個人真的真的覺得用工讀生名額來當社費很奇怪.......
好像沒有哪個社團的指導老師會為了自己社團而去佔用工讀生名額
多半都是跟社員收錢吧?如果有社團這樣做會被大家罵死吧!
可是大家好像都滿認同的?因為他們是糾察隊.......
  
我以前玩社團時每次6點一到教官主任老師都來趕人
可是我高三留校夜自習到現在
會看到糾察晚上在練儀隊槍呢~~~
為什麼他們都不會被趕呢?因為他們是糾察隊..........

每年錢到底是36000還是72000?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清楚=..=
不過如果是36000夠我們社團辦3次活動了呢....
哈?36000只能辦3次?對阿辦一次都要破萬呢其實36000辦3次有點吃緊
錢哪來的?我們自己出錢阿......每人200的錢要用在社課上面
  
所以到底為什麼呢?看似好像錯的事可是好像也沒人反感
因為他們是糾察隊..........而且他們是教官的人(這樣講好像有點噁XD)
喔喔喔喔喔!我知道了!!!因為大家都不把他們當做是社團?
那他們是什麼啊.......亂奇怪一把的...... .好冏喔我還是回去看書別管這種事好了ˊ..ˋ
  
對了......我進桃高到現在好像真的沒過新的裝備=..=....因為我帶墨鏡所以新的看成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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