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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給我社團其餘免談 [打印本頁]

作者: 學生丁    時間: 2007-3-31 20:30
標題: 給我社團其餘免談

馬麻說不可以交壞朋友
撞球場裡有可能有壞朋友
 
 
為什麼我們學校沒有撞球社 =.=...
我要跟桃高學生結交球友
不然總是沒人教我怎麼出竿比較穩
怎樣出竿比較不會歪
怎樣拉竿拉的強
怎樣下賽矯正
怎樣模巧克之類的
作者: 路人戊    時間: 2007-3-31 20:34
沒有此社團的話,那只好自己開吧= =
作者: 神秘水煮蛋    時間: 2007-3-31 21:25

我想最大的問題應該是社課的時候吧
桃高沒有撞球桌啊!!
作者: 學生丁    時間: 2007-3-31 22:50

哎 ... 已經高二了 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了...
只是依照桃高目前誌度走向
學弟妹可能也沒這個機會了...
 
校長換了
上一個是混吃等死
這一個作為大家有目共睹
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滿意就是了..
作者: 小鬼    時間: 2007-4-2 17:12
到大學在參加吧.... 大學什麼鬼社團都有
作者: 邦主    時間: 2007-4-4 22:07

ㄝ...什ㄇㄚ...就算你對上任校長有所不滿
但你說"混吃等死"會不會太過份ㄖㄚ?
好歹他也為校服務過ㄟ
作者: 小鬼    時間: 2007-4-8 09:10
上任校長有貢獻???? 我從高一到畢業 看到他的時候 他不是在散步就是在新接龍....也從沒有什麼感覺到他為了學生設想什麼... 而畢業後換的校長 聽說龜毛了點...不過至少會管....這才是好校長吧....至少他有為學生想(雖然行政還是一樣破....) PS:私心推大魁做學務主任~這樣桃中以後就.......屌囉~
作者: 二點零    時間: 2007-4-13 23:04
我比較好奇桌子要放哪裡?
作者: 小鬼    時間: 2007-4-15 04:26
很多地方可以放呀.... 像音樂教室三樓可以改成撞球間 地下一樓也可以開發呀 還有我印象中行政大樓辦公室好像都大到很誇張 都可以拿來改建一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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