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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籲請學校尊重學生服儀之多元選擇 [打印本頁]

作者: 鬍渣XD~    時間: 2008-10-18 01:12
標題: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籲請學校尊重學生服儀之多元選擇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本 (9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5 時至 7 時 30 分召開第 4 次委員大會,會中除充分討論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外,並對邇來部分國高中以符合傳統或便於管理為由,強制女學生穿著裙裝,造成學生困擾一事,進行討論,會中獲致共識如下:

一、    尊重多元選擇,去除刻板印象:性別平等教育法旨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亦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最高宗旨;惟日前報載部分學校以性別做為服裝儀容之判別標準,強制女學生穿著裙裝,似隱含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偏見,有違該法尊重多元、消除性別歧視及偏見之立法精神。
二、    學生不因個別選擇遭受處罰:依教師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輔導或管教學生之辦法係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籲請學校於規範學生服裝儀容時,除應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外;更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之精神,尊重學生個別選擇;學校不得因學生對服裝儀容之個別選擇而處罰學生,俾潛移默化學生之民主精神及性別平等意識。

資料來源:教育部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2126&pages=0

作者: UU    時間: 2008-10-18 11:08

萬歲 !!
作者: 路痴    時間: 2008-10-18 15:48

推!!
作者: =)    時間: 2008-10-18 16:10

如同健教or國防課本的文字

真正去用心看的人有多少


作者: 鬍渣XD~    時間: 2008-10-18 23:04
基本上,
我認為學生才是學校的主體,
校方應當在平等位置與學生討論任何問題,
而不是已統治至高壓方式治理,
看到前主任說我們都是儒生真的很好笑,
還以為活在古早時代阿,
難怪大部分學校都用守舊的方式對待學生,
這是一個多元的社會,
這是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
倫理關係以該被就事論事取代,
學生一再被囚禁起來,
是不被允許的!
作者: 544554    時間: 2008-10-18 23:30
要改成迷你裙嗎?

不是啦

自由是很好 但是要看有沒有自由的權利

有些年輕人口口聲聲想要一大堆的自由

但他們並沒有那種資格

自由要建立在自己守本分的情況下

在不是每位同學都有辦法固好自己的情況

我們就需要校規 我們就需要法律

以上
作者: 鬍渣XD~    時間: 2008-10-19 00:24
我找了很久,
都找不到所謂的校規在哪?
我是指公開的文字資料,
不知有沒有人能幫我找出來,
倘若一個法令未公開,
那該法令是不成立的!
作者: ohohohoh    時間: 2008-10-28 20:37
不懂這篇怎麼會沉下去
這不是應該好好討論嗎 =  =
作者: 丹楓    時間: 2008-10-31 23:14
因為學校也會稍為不妥協討論這個沒用
還是要看學校能不能想開吧
學生就是自由的囚犯
沒太多選擇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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