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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
時間:
2006-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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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桃高學號310028你害人受傷不用負責嗎
張貼者:陳伶【女生】 2006年06月27日 22: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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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出游泳池門口,一過綠燈,就為了閃一個桃高的女學生,跌倒!!
真的很他媽的,我新買的褲子就破了,腳也受傷了,
那女的剛開始說會賠,會來他的老師來了,硬說他沒錯,是怎樣
腳踏車就不用二段式左轉嗎?
我們就活該跌倒嗎?
機車的是,他們老師竟說:她(女學生)被撞死也不關我們的事,意思是
我們是白痴自己受傷的就對了!
說是我們的錯,難道她就對喔,要不是為了閃她
我們才不會耶!
早就去happy了,她一下車就說她會賠我褲子的錢,後來又不要了
真的很那個耶,媽的,她的學號是(310028) 真想去丟她石頭
桃高又如何,腳踏車又如何,搞得我在路邊大哭,我真的很笨
不是我死要錢,問題是那褲子是我新買的,我也是打工,我也是學生
難道我就不是人嗎?
騎腳踏車的就是人嗎?
心不甘的賠了個800元就想了事,我新褲子的錢都還不到一半耶,更何況我們是二個人受傷,不是我死要錢,但我
也是學生,打工渡日,你這樣不賠就算了,還說是我們活該,還有那老師說話也有夠毒的,我們也是學生好嗎?
不是只有桃高的,才是學生!
算了,我知道了,下次我再發生這種事,我不會再理讓了,
管他是誰,我對的話,賠錢就是了,
真的是一口氣,嚥不下啊,
我腳還要痛一個月,是怎樣~
真的是無言啊~
IP:【218.xx.xx.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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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諺老大要po這
我看原po好像沒看到
就幫他轉po啦
作者:
綿羊尬野狼
時間:
2006-6-28 18:05
實在看不太懂....可以再說清楚一點嗎??
我也是騎機車我知道有人衝出來很危險..
不過當時情況沒講很清楚很難判斷....
作者:
幽夢影
時間:
2006-6-29 21:32
意思好像是...
有一個外校的人,
在外面的游泳池為了閃我們學校的女生,
跌倒了褲子破了,
那位女學生本來說要賠錢,
後來卻又反悔,
而且我們學校老師還說風涼話:
她被撞死了也不干你們的事情(說得好像跌倒的大大不應該閃應該撞下去,自己愛閃跌倒活該)
應該是醬子吧@@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位老師真的滿可恥的= =
別丟桃園高中的臉好嗎?
作者:
2均
時間:
2006-6-29 22:32
不過..
不應該把學生的學號給公佈出來吧..
作者:
幽夢影
時間:
2006-6-29 23:20
會嗎??
我覺得公布學號很正確ㄚ..
至少他很明確的指出是誰,
而不是說桃園高中的學生都這樣...
作者:
2均
時間:
2006-6-29 23:21
至少隱藏幾個號碼吧
我覺得每個人
就算是學生都有一點自尊
在說那女學生現在也在畢旅ㄌ= =..
作者:
阿名
時間:
2006-6-30 01:08
公佈學號又不是全校每個人都知道,
難道有人這麼嫌還去查啊= =,把時間拿去讀書寫作業吧= =
突然感觸,怎麼大部分呃幹譙文都是老師有錯= =唉...
作者:
史奴比
時間:
2006-6-30 23:51
哇哩勒= =這位同學...既然都是學生.那妳應該知道把別人學號打出來有多過份吧...
就算你跟她有仇.這樣是不是太超過了呢???
(ps:版主可以把學號影藏幾個吧...)
作者:
軒
時間:
2006-7-11 19:17
好難懂的敘事方式.......
作者:
瞇瞇眼
時間:
2006-7-11 22:51
就上面那難懂的內容看來
那位騎腳踏車的同學跟老師真是錯了
那位同學答應了人家的賠償到後來卻出爾反爾
也不想想人家是為了閃避你才受傷的
老師就更不應該了
老師要敎的事做人做事的道理吧??
怎麼她這樣子說話
難怪台灣越來越亂
好人越來越少
要是我有他們的名字我也會公佈出來
作者:
雪月
時間:
2006-7-13 05:11
@@...真的是這樣嗎...
作者:
雪月
時間:
2006-7-13 05:28
大家請冷靜一點...再來看這件事情...
雖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是我覺得你們只是再做一些同仇敵愾的附和...
這是當事人說的沒錯...但是...
當事人不只他...片面之詞只會讓事情產生更多誤解...
而且...大家應該也沒有親眼看見吧!?
人在氣憤的時候總是會替自己抱不平...說的也會過分誇張於事實...
我們都是學生...不要讓氣憤主宰我們的思考...
理性去看待事情才會客觀...
所以個人認為...他把學號公布就是一個錯...學生說話不算話也是一個錯...旁人的附和也是一種錯...
這只是個人的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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