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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嚴正駁斥不實指控--破壞桃高糾察隊犧牲服務的匿名檢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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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長臂ape
時間:
2008-9-22 23:57
標題:
嚴正駁斥不實指控--破壞桃高糾察隊犧牲服務的匿名檢控者
教官說明已轉貼回應吧!若再有不明白之處,歡迎來電南崁高中3525580轉311.312找主任教官即可
各位糾察伙伴,大家辛苦了:
我是前生輔組長徐振城教官,因為太想念大家了,所以上網一解思念,沒想到看到一片讓我心碎的謬論,更讓我覺得難道這是桃高生應有的水準嗎?更何況對匿名檢控的文書,在公務單位依法是不受理的,如涉法律刑責,可依法究辦.我不知道這位屬名桃高過人是誰,也不想知道.但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教官,有這義務為辛苦得糾察隊回應說明,免於口水戰_
一.教官自93.9.1日自台北縣國立新店高中調入本校服務,於該校服務期間亦曾擔任生輔組長,帶過離開時的糾察隊,現為大四生,每年暑假均自台北到桃園教官家作客,這份感情實屬珍貴,就如同桃高玉兔這一屆及上屆一般.新店高中糾察隊費每月為6000元,用於隊員的早餐費,成員約13員,經費由家長會費支應.
二.95.8.1日教官接任桃高生輔組長後,有感糾察人數眾多,(二幹約12員,一年級80員,合計約90餘員)經深入了解每月經費由工讀生費支應4000元,實難能補貼同學早餐誤餐費用,幾經協調,由原生輔組工讀生再撥1員至糾察隊,合計6000元(生輔組及教官室工讀生原4員),以至於現在教官室工讀生僅剩一員(名字有個清的清秀男同學,現應該是304班),部分工讀生業務移由糾察隊文書組負責,例如出缺曠人數登記等等工作.
二.每月6000元的經費若除以90人的早餐費用,每人每月約得66元,若再除以執勤四日計,每人每日約得16.6元,剛好買杯中冰奶喝喝,漢堡就要自己付錢了,在這麼經費拮据的情況下,安全及秩序維護工作全端賴我們這群為校默默服務的糾察同學這一顆熱忱的心了.也因此有總務長的設置,經費區分五個分隊統一使用,由大隊長及各分隊長用於平日慶功.迎新.烤肉.餐敘.裝備添購等,這些經費全是各為辛苦的累積,而絕非憑空而來.
三.每個學校有它特有的文化,桃高的糾察隊有今日的優良傳統,全賴學長姊.學弟妹共同努力.所營造的成果,絕不容輕易受到打擊而內部動搖,應更加團結才是''
四.今年3.16日教官帶著一顆不捨的心離開桃高,到南崁高中後,一秉以往重新成立糾察隊,期藉由同學彼此間學習管理.磨練後才會慢慢成長,思維理則亦更加周延.南崁的糾察隊和桃高是一樣的為學校努力與付出,為的就是讓學校更有秩序,讓同學合於規範,這不也是教育的一環嗎?
五.國立學校工讀費每月2000元,縣立學校每月200元,南崁糾察隊同學全是義工,以及一顆愛校的心.
最後教官要勉勵所有糾察成員,不要計較是是非非,為校服務犧牲奉獻,當了二幹後將來會有許多回憶等著你''細細品嘗''呢!
作者:
呆魚
時間:
2008-9-23 00:07
說真的很想念徐教官啊!(遠目
不過這麼晚了還掛念這件事情,真是辛苦了ˊˇˋ
學長也是:)
嗯……
希望桃高也可以越來越好囉:)
糾察們也都辛苦了>ˇ< (致敬
作者:
子寒
時間:
2008-9-23 00:10
感謝徐教官跳出來澄清
這樣可以避免一些無聊人是繼續攻擊糾察隊
也謝謝糾察隊持續為大家服務
(雖然我畢業了哈哈)
作者:
冰棒是熱的
時間:
2008-9-23 00:30
挖...
連城哥都出現了...
太感激了~~~
不過...
APE~~你這篇是不是帶po錯位置了...?
= =?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9-23 22:30
我知道您的辛苦,教官
這幾年來謝謝您的付出
雖然我身為一個學生
但是我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工讀費就是該給清寒學生用
如果糾察隊真的需要錢
難道學校會不撥經費嗎?
這樣教官室的工讀費名額不就是掛羊頭賣狗肉?
作者:
冰棒是熱的
時間:
2008-9-23 22:55
4樓的不會直接打給教官跟他聊聊喔...
很多是沒身在其中是不會知道他的難處的...
撥經費...
你說撥就撥喔...
= =
作者:
鬍渣XD~
時間:
2008-9-23 23:14
四樓把這件事情搞的這麼大,
希望你能將真實姓名、身份告訴大家,
你不講早晚也有人會查出來,
到時會一發不可收拾,
大家能在學校一次談清楚,
不需繼續筆戰,
否則惡意中傷他人名譽是需吃官司的喔!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9-23 23:26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有什麼好狡辯的?
撥經費的確不是我說撥就撥,這跟這件事有關嗎?
對我來說我就是不平我父母的錢被亂搞
你自己糾察隊怎會理解?
因為錢是你在花阿,懂嗎!
找我出來?怎樣?
你們糾察隊要用人海來封我的口嗎?
沒做錯事就不怕別人講!
作者:
呆魚
時間:
2008-9-24 00:25
你這叫意氣用事吧= =
真是幼稚……(嘆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9-24 00:45
意氣用事
你先問自己你的錢好意繳出
某天卻晴天霹靂知道被別人亂花
你心中作何感想?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9-24 00:54
我想問一件事
你們糾察隊吃早餐干我屁事阿
連這種事也要全校買單
這種是找各自父母才對吧?
作者:
專職站壁員
時間:
2008-9-24 01:40
你好像連教官到底在說什麼都沒看清楚
還說知道教官的辛苦
怎麼還沒打雷?
作者:
冰棒是熱的
時間:
2008-9-24 11:05
颱風沒來阿...
= =
作者:
荃
時間:
2008-9-24 21:41
這跟颱風才沒有關係呢=ˇ=
人在作,天在看耶
不是不報 是時機未到
作者:
呆魚
時間:
2008-9-24 22:11
我覺得是"天公疼憨人"吧= =
所以颱風才剛好走掉:)
作者:
小影
時間:
2008-9-24 22:37
教官是好人....
辛苦哩
話說APE你還跟教官有連絡喔?
你也是閒閒沒事畢業組成員.......
作者:
冰棒是熱的
時間:
2008-9-25 00:03
不不不...
是教官自己找上門來的...
對八APE...
不過他真的很閒...
XDDD
作者:
嵐
時間:
2008-9-25 18:48
小小聲的說 :
我以前也是糾察啊...怎麼早餐錢是我自己出的 = =?
沒人跟我說可以拿錢??
再PS:
雖然這樣講好像有點扯糾察的後腿...
但還是想問問...
既然工讀生的名額是設置給清寒學生的
那撥給糾察三個名額這樣真的可以嗎?
而且原來是做文書組的...我現在才知道呢(望天)
我原本還以為文書組是糾察內部自己設置的呢
工作很輕鬆也不用早到不用升旗
結果原來算是 "工讀生" 啊...
作者:
光頭!!
時間:
2008-9-25 21:41
說真的......有點搞不清楚到底在吵什麼....
但我怎麼記得好像工讀生不一定是要清寒家庭的..
作者:
冰棒是熱的
時間:
2008-9-25 21:52
我記得是清寒學生優先錄取...
= =+
作者:
烽
時間:
2008-9-27 14:42
對押
!
我們糾察
每次執勤都比你們早到比你們晚放學.
我們糾察
辛苦的付出.卻遭受白白攻擊.天下還有天理吧!
報應早晚都會落在錯的人身上!我相信糾察對是清廉的!是值得相信的一群默默幫助桃高人的天使~我想這就是我心了的話.當然還有痛罵之詞.我看算了.
道不同阿
!
作者:
DYLAN
時間:
2008-9-27 17:53
這吵好久了= =
真的很酷毆= =
我是不知道糾察隊是怎樣
可是我幾個朋友是糾察的
感覺出來他們真的很累欸
每次放學要和他去補習班
等到二十分左右才可以走
好啦~
我講的可能跟你們講的有點無關
=皿=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9-28 00:09
我也不想再跟你們爭下去了
我說過我的正義跟你們不同
一個由少數學生服務多數學生的組織
"糾察隊"每日辛辛苦苦的為全校打拼
不論風吹日曬雨淋,依舊堅守著崗位
這是桃子們都知道也尊敬及感謝的一群人
糾察隊擁有教官室的3個工讀生名額,這也是主要隊費的來源
每年糾察隊約有70000多元的隊費可用
我認為糾察隊的經費應該是學校撥款
而不是佔用工讀生名額,畢竟工讀生名額是給清寒學生一種幫助
但這是教官的德政,那我也無從辯解
倘若使用正當拿這筆錢我無話可說
而糾察隊將這筆錢是用在犒賞隊員.感謝畢業學長姊及換裝備
犒賞隊員,這個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或許見仁見智,但是對我來說,糾察隊的記功
就已經是學校對你們的獎勵
沒有必要將這筆錢花費在獎勵方面這麼多
迎新烤肉全額支付,期末聚餐牛排資助200
這對糾察隊自己來說合情合理
對我來說這是奢侈浪費
學校的公帑給你們的用意並不在這吧?!
感謝學長姊,我覺得也是種浪費
畢竟學長姊是自願繼續擔任糾察
那我想他們當初也抱持著某種覺悟
高一,吃過一次期末聚餐 高二,也陪高一吃過一次期末聚餐
那我想高一二這兩年的服務算是有獎勵到了吧?!
以前是拿退休金,聽說今年將這筆錢改來買幹部交接的禮物
幹部交接的禮物不是應該現任幹部自己買嗎?
用這筆錢來買感覺上跟退休金差不多.......
買裝備,這個保證是必須的
但是現在躺在糾察社辦的裝備是舊的
由網友的表示裝備至少最近幾年沒換
糾察隊自言買裝備好了一大筆錢
而我問了好幾次也沒答案,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才好
我覺得,就算錢已經是你們糾察隊的
該怎麼用還是要謹慎,畢竟這是全校同學繳學費來的
而照理來說你們每年剩的錢應該不少
但是實際上卻不是如此,這不解之謎沒人想解那我看也算了
我想表達的,純粹只是我個人對糾察隊使用金錢方式的不滿,我心裡的感覺是
"OOXX的,記功記成這樣還拿這麼多錢,錢也都在犒賞自己"
既然好像沒多少人對此不滿,那我也沒那個臉皮去弄清楚了
言只於此,糾察隊好好加油吧!
(題外話)
糾察幹部衣服還是乖乖的紮好,免得別人說閒話
我個人至少都乖乖遵守教官說的要把衣服整整齊齊的紮進褲子裡並繫皮帶
如果教官說的你們都不聽了誰會聽?
好像就是沒人鳥紮衣服這件事才甘脆直接把衣服改成不用紮.....................
作者:
地瓜
時間:
2008-10-3 22:51
真佩服我自己 把這麼你的回應都看了一下
只有一種感想
你真是個老頑固
從頭到尾都在說同一件事
別人都出來跟你說清楚
你也沒看進去
我看是不好意思承認自己的錯 才在一直狡辯
還說 噢~我不想跟你們辯
但是自己嘴砲卻是打的最厲害 哈哈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10-3 23:00
感謝你高深的見解
我想這件事每個人各自有心裡的譜
已經沒有在繼續爭論下去的必要
我說過了,有人選擇相信,有人選擇不信
不信的人會覺得我在嘴砲,反之亦然
如果您對這件事仍有發言慾望
請繼續加油
作者:
洋蔥
時間:
2008-10-4 00:08
身為高中生,解決疑惑、事情的方法,絕對不是在網路上搧動同學、做沒有任何證據指控。 "桃中過路人"提出這樣的指控,讓我們思考學校各種經費的流向、制度的利與弊。 人民繳稅,政府做公共建設。若今天你繳了稅,政府將稅收用在建造偏遠地區的道路;而你永遠都不會路過、使用到。你會不滿? 照你所說,糾察隊的經費是由所有人負擔,而你每天都會經過校門,受糾察隊的服務。則何需多說? 若 6000元由全校(以60班計) 平分 再由每班(以40人計) = 2.5元 /每人 每學期付出2.5元換取行的安全,非常值得! 上學值勤、放學值勤、雨天執勤、熱天執勤,值勤在鞋子溼答答的雨中;值勤在全身汗涔涔的陽下。服務得付出,指揮得做出;而苦? 說不出... 辛苦的糾察隊! 撐傘,傘沒用;戴帽?汗照留。如此使命必達的付出,早已超越你所負擔的2.5 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包括你、包括我。學費如果是你父母親付的話,請問問他們的意見。有任何不滿,請家長致電教官室,或是學校的任何單位。 任何"實際"的行動,都比網路上任何不負責的言論好! 沒有試過,怎麼知道會被人海戰術攻擊?被教官壓制? 若你有有力的證據,何來畏懼之說? 就算沒有證據,親自詢問師長,將來龍去脈好好了解,不也是件好事? 理性、客觀的和師長一同解決事情,相信沒有人會對你怎樣的! 網路,不是用來解決人與人之間問題的最佳管道。 一直在網路討論,你沒得到真正結果,這樣好嗎? 錢的事小,糾察隊的名聲被迫壞,才是隊員以及全體師生遺憾! 總之,站出來或提出證據,才是你現在要做的! 一直重複你自己的觀點,並不會讓人覺得你有正義的高尚;而是沒有證據的道聽塗說!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10-4 00:49
我現在真的有點無言以對
好像我在"各位評評理"最後打的那兩篇
是打假的一樣
沒有任何證據的指控
我不懂為何一直有人重複這點
我最後打的文章上面提到的全部都是糾察隊自己所說的
糾察隊自己都沒反駁了,反倒是其他人在說話
如果你是自己沒把所有的版看完在做回應那請去看完
如果已經看過了,我只能重複我之前的言論
思考的出發點,結論就不同
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結論
討論下去也只是無謂的口水戰
而我也對我自己的看法做出結論了
所以如我前面所言非必要我不會在對這件事進行評論
但是我無權干涉其他人回應的權力
只是希望別再重複同樣的問題
因為"證據"已經不是我們討論的問題所在了
而是金錢的使用及來源
我到最後用來提出疑點的"證據"
全都是擷取自糾察隊之前回應的內容
若不相信我甚至可以一一將x版x頁x篇提出,若仍有人有這方面的需求
關於正義的高尚
我想正義絕不會是高尚的
正義只是每個人對高尚的一種標準
有人的標準相同,有人不同
那我想高不高尚就不是個人可以茲意斷言的
我只能說"你不符合我的正義",但是我不能說"你不是正義"
所以我也不曾直接抨擊糾察隊的理念就一定是錯的
那我想還有問題的話可以提出
沒有的話,欲討論者請繼續
作者:
小真
時間:
2008-10-10 02:19
to 桃中過路人:
最近這幾篇我都看過了
我是覺得你應該要用別人的角度想想啦
辛辛苦苦任勞任怨的犧牲奉獻
結果換來的是甚麼
那麼多人的服務也才報三個工讀生的名額
裝備甚不買不行價格又高的驚人
更何況一個社團的支出也不只這樣
你玩社團玩的很兇又怎樣
是玩又不是經營
經營一個社團不是那麼容易的
別人說的話多多少少要聽
別執著於在自己畫的圈圈裡兜圈子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10-10 22:51
我以"我的想法"站在"他們的角度"來看
就是"如果我自己就是糾察"
裝備能用就用幹嘛要換新浪費錢?
(而且裝備實際上也幾年沒換了)
我是去服務同學不是去玩社團
得到的功就是學校對我的一種肯定,一種榮譽
如果是去玩社團記什麼功?
我當初甘願接下二幹的責任
就有面對辛苦的決心
如果我怕苦那我幹嘛自討苦吃?又沒有人強迫我
我前面有說過
不能夠以糾察很辛苦就掩蓋掉一切
講白點只是拿來犒賞自己的藉口
如果他們的想法是去玩社團
那我想學校沒有任何義務及責任去支付他們玩社團的所有款項
如果你要以社團來評判糾察
那是不是該回歸社團該有的體制?
社團活動組是以每人200元社費來補助各社團
但是有哪個社團的指導老師為了他們社團的經費
而去將校內的工讀名額來補貼?
都是跟自己社員收錢不是?!
要玩社團,就花自己的錢
要當糾察,就要秉持榮譽及服務的精神
吃苦當吃補,成為其他學生的模範
為自己身為糾察的榮譽感到驕傲
這就是我的想法
小真,感謝您的高見
不過我想角度可以改變
想法恐怕是不行的
而不管角度及想法
真理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作者:
QQ圓
時間:
2008-10-11 13:09
你那算什麼真理
還要糾察要說服你
自己卻不敢出來面對面談
“真理就不怕挑戰”
糾察就是不怕挑戰
想面對面要跟你談
你卻不敢出來談
你知道什麼叫做辯論嗎?
就是當面說清楚
不要只在這邊說那些屁話
有種光明正大出去跟他們談
如果是真理
就該如此
作者:
桃中過路人
時間:
2008-10-11 14:09
關於面談這點
我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打算
他們跟我對質拿出的東西絕對不會是對他們不利的
況且你們所有人捫心自問
如果是你自己會不會去找他們對質
這不就是你們一直強調的"同理心"嗎?
風涼話我是不會聽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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