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點零 發表於 2006-1-24 00:00:00

學分取得

我不懂現在的規定耶!<br>是只要學分拿到160就可以畢業嗎?<br>某一科要補考,但是補考還是沒有過的話<br>到畢業還是可以拿畢業證書嗎?

TIME 發表於 2006-1-24 12:22:46

只要取得160就能畢業囉

發表於 2006-1-24 12:32:06

那有誰知道三年下來總共多少學分嗎= =?

低調流.魚 發表於 2006-1-24 12:52:55

兩百多個吧~_~<br><br>被當一主科死不了= =+

瞇瞇眼 發表於 2006-1-24 22:32:34

可是我有聽老師說必修一定要過耶= =

紫夢 發表於 2006-1-24 23:19:10

我當時是160學分,各學期總平均有60,就能畢業。

米蟲花 發表於 2006-1-25 01:58:42

>瞇瞇眼在第4篇回應中寫道:<br>>可是我有聽老師說必修一定要過耶= =<br><br>並沒有喔,教育部的公告是,選修跟必修已經沒有差別了。<br>要真的不放心,可以上教育部網站去詢問,他們的回覆還頗有效率的。<br><br>另外,三年下來,「沒錯的話」應該是 35 * 6 個學分。

米蟲花 發表於 2006-1-25 02:06:40

>>>再貼一次好了。<br><br>茲轉載自教育部回函內容:<br><br>依據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23條,成績考查結果,依下列規定處理:<br>一、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其學科累計學分數達一百六十學分以上,且德行學年總平均成績 每學年均及格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br><br>二、綜合高級中學學生其學科累計學分數達一百六十學分以上,必修科目均及格,且德行學年總平均成績每學年均及格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br><br>三、成績考查結果不符合畢業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惟綜合高中與普通高中的課程結構不同,綜合高中的部定必修科目為56學分,佔畢業總修習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中的28.2%,高級中學的必修科目學分數為120學分,佔畢業總修習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中的75%,由於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多於綜合高中必修科目甚多,故高級中學部分未再要求必修科目必須加以及格始能畢業,而是以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作為把關機制。<br><br>由此可知,綜合高中畢業資格有不同的規範,是為期能嚴加把關,維護學生素質,提昇教育品質。<br><br>               --教育部 技職司

二點零 發表於 2006-1-26 09:59:32

>瞇瞇眼在第4篇回應中寫道:<br>>可是我有聽老師說必修一定要過耶= =<br>高三只有兩科必修!

KOBE 發表於 2006-1-26 20:09:19

>二點零在第8篇回應中寫道:<br>>>瞇瞇眼在第4篇回應中寫道:<br>>>可是我有聽老師說必修一定要過耶= =<br>>高三只有兩科必修!<br><br>是嗎   自然組不是國英數必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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