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微積分 發表於 2004-12-20 23:55:08

說難聽一點是吃回頭草。<br>又不是被迫分手,既然當初可以草率的決定要分手。<br>那麼誰敢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br>如果再接受的話,總覺得是浪費光陰。

倢利鼠 發表於 2004-12-21 00:05:58

愛情這種東西其實是很客觀的~~<br>愛也沒也一定的方程式~~<br>每個人的個性不同~~觀念觀點不同~~~<br>角度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br>所以每個愛情都是不同的~~<br>好個相處之道~~搞死好多人~~~~

星兒 發表於 2004-12-21 00:36:05

是阿..愛情..真的好難懂..第一次發現比社會科難搞滴東西...<br>愛情的傷害..到底要傷的多重..才會醒阿...

倢利鼠 發表於 2004-12-21 01:28:03

順應我那篇~~就用自己的方式愛吧!<br><br>還有呀~~會受傷的~~~不管傷多重都不會醒= =+<br><br>好像有點悲觀= =+

小楊 發表於 2004-12-21 01:44:46

什麼叫愛.你們高中生真的懂嗎???跟本不能以愛來做發表,只能以喜歡來做發表,我活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什麼是愛,你會們懂!那就真的神了

倢利鼠 發表於 2004-12-21 02:10:27

每個時期有每個時期不同的戀愛滋味囉~

星兒 發表於 2004-12-21 10:42:16

愛..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br>是不是愛..其實自己最清楚...有時候..只是不想承認罷了..<br>那種..比喜歡還要多那麼一點點的感覺..卻比什麼都還要複雜...<br>發現..愛一個人..要放手..真的滿難的...

ChienFong 發表於 2004-12-21 13:10:21

愛情學分非必修<br>0學分<br>可以修可以不修<br>修過的...可以抵免未來寂寞的日子<br>不修的...也不代表後半生一定寂寞<br><br>被當的可以重修<br>但是不保證這次一定會及格<br>要是選到同一個教授<br>也

算了吧 發表於 2004-12-21 14:35:38

不<br>可<br>能<br>!!!

火包的朋友 發表於 2004-12-21 18:13:02

當這個還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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