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風殘月 發表於 2005-5-27 00:49:37
>淺見在第13篇回應中寫道:<br>>不好意思!!按錯了!~~沒打完~<br>>我覺得廁所還okㄚ!~~<br>>或閉O因為它值兩百萬就比較受到討論吧!!<br>>對於開版者~~這建築物(廁所)是有設計師創作的!!!<br>創作歸創作個人權利又是另一個問題....<br>我不否認建築設計者當初的巧思....這不是我要關注的點!!<br>>對於設計師創作是他的工具!~~在建築物的外觀和材質上<br>>假如沒有事先約定好~~他有他選擇的權力!!!<br>>或釦A說了隱私權的問題!~~但這有可能是建築師較前衛的風格!!!在法國的馬路上都有超開放式的廁所了!~~<br>同上....前衛是一回事權利是另一回事....從後現代的角度而言或野i以說....<br>這種前衛的建築將每一個使用者的隱私權穢韘b開闊的空間當中....而使得公眾能夠透過窺探的可能性達到某種社會控制的機制....<br><br>在邊沁的圓形監獄當中在當時我想應該可以算的上是前衛的了....可是這隱含著一種社會監督與控制的機制....<br>>在外觀上是像個電話亭!~~只能遮住120公分以下的位置!~~但行人都知道你在上廁所~也有被看的感覺!!!<br>這就好像有人在你家對面裝一個攝影機....24小時將鏡頭對準你家門口....你同樣會感覺到某種程度上的被監督!!然後也很可能造成基本權利的侵害....<br>>建築師的風格可以試著去了解~~或野L很醜~~<br>>但醜的建築物都有機會變有名的!!<br>>不好意思!我讀的是建築~對於上幾篇太多專有名詞的討論我不在行!!歐RZ 發表於 2005-5-27 01:09:16
麻煩適度的刪除引言可以保持嬝牧熊徆A度,ok?喵~~ 發表於 2005-5-28 22:45:38
其實大家都誤會學校了啦...如果學校的年度金費在一年內如果沒花完就不能拿下年度的錢了所以學校只好又一個秋 發表於 2005-5-28 23:54:23
>喵~~在第22篇回應中寫道:<br>>其實大家都誤會學校了啦...如果學校的年度金費在一年內如果沒花完就不能拿下年度的錢了所以學校只好艾克遜 發表於 2005-5-28 23:54:46
回樓上<br>說了那些錢是建築用的咩= =<br>既然是建築用的 為何要誘@個用不到的廁所?<br>這應該才是這篇要討論的東西=..=茶仔無敵 發表於 2005-5-29 00:13:34
>又一個秋在第23篇回應中寫道:<br>>>喵~~在第22篇回應中寫道:<br>>>其實大家都誤會學校了啦...如果學校的年度金費在一年內如果沒花完就不能拿下年度的錢了所以學校只好回憶對不起 發表於 2005-5-29 14:04:52
回樓上的..<br><br>所以?<br>大人們還是持續納稅..<br>東西依然被亂曉風殘月 發表於 2005-5-30 13:58:21
>回憶對不起在第26篇回應中寫道:<br>>回樓上的..<br>><br>>所以?<br>>大人們還是持續納稅..<br>>東西依然被亂